天津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2025年转专业工作细则

作者: 时间:2025-07-07 点击数:

为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和兴趣爱好,落实以学生成长为中心教育理念,根据《天津财经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天津财经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规定》等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专业建设发展实际,我院部分专业接收学校其他专业普通本科学生转入。

一、转入条件及要求

申请转入学生需符合《天津财经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规定》有关规定(详见报名系统文件),以及本学院提出的转入条件和有关要求。本学院提出的转入条件和有关要求详见下表:

接收转入

专业名称

接收转入

年级

接收转入人数

转入专业收费标准

转入条件和要求

对已修读课程成绩和要求(任选或另写)

对原专业

限制要求

(任选或另写)

专业限报

(任选或另写)


转专业考核

(任选或另写)


考核参考范围

(若需要请填写)

税收学

2024级

≦6

4400 元/年

所学各科课程成绩均需≥满分的 60%,且 GPA≥3.4 。

限授经济学、管理学学位的专业

本专业不得兼报。

需参加我学院综合测试,测 试方式及要求如下:

■综合面试(含专业素质考察)。

参考书目:《税收学》(第2版),胡怡建 编,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行政管理

2024级

≦6

4400 元/年

所学各科课程成绩均需≥满分的 60%,且 GPA≥3.3。

限授经济学、管理学学位的专业

本专业不得兼报。

需参加我学院综合测试,测 试方式及要求如下:

■综合面试(含专业素质考察)。

参考书目:《行政管理学》(第6版),夏书章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xueji.tjufe.edu.cn/。

报名时间:2025年9月1日9:00—9月3日16:00。逾期不再接受任何原因补报名。

2.报名操作步骤

(1)务必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校园统一身份认证”登录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每名学生只能填报本学院内的1个专业志愿,不得兼报,如系统内填报多个志愿,默认第一志愿为填报志愿。

(2)填好相关信息和志愿信息后,点击“保存”。

(3)在“上传报名材料”窗口,按所报学院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学院无要求则不需上传。

(二)资格审核

学院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学生于9月8日—9日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报名资格是否审核通过。审核通过的学生自行打印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参加后续转专业考核;审核未通过的学生不得参加本次转专业考核。

三、考核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均需参加由本学院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包括:

2024级学生考核 综合面试 ,综合测试成绩构成:综合面试100%

考试时间:2025年9月19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 N4308

考试参考书目:税收学专业参考书目:《税收学》(第2版),胡怡建 编,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行政管理专业参考书目:《行政管理学》(第6版),夏书章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四、录取原则

依据学生综合测试成绩、填报志愿、接收转入人数,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择优进行录取。若2名及以上学生综合测试成绩相等时,按照以下顺次录取:1.有休学创业一年以上经历的学生优先录取;2.均无休学创业一年以上经历的,一年级学生前两个学期GPA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对拟录取的学生在本学院网站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有关部门审核录取,办理调整专业手续。

五、组织机构

本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转专业工作的政策制定、组织实施、考核录取、监督检查等。

六、其他

(一)学生转专业后,执行转入专业培养方案,在原专业已修读的课程与转入专业需修读课程相同的,所获得的课程学分可按照转入学院有关规定予以认定,其他课程必须补修。学生转专业后,学校将按照转入专业有关要求对其进行毕业资格审查,无法按时完成学业的,依照《天津财经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二)学生转专业后,按照转入专业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学生所住宿舍一般不再做出调整。

(三)本学院咨询电话:022- 28160161


电 话: 022-88186266 传 真:022-88186266

地 址: 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天津财经大学 邮 箱:caishui@tj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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