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金牛老师就生育休假制度接受媒体采访

作者: 时间:2025-01-25 点击数: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要求各地完善生育休假政策,落实产假等生育假期。如何保证生育休假的利好政策落实到位?近日,我院社会保障系金牛老师就相关内容接受界面新闻采访。

关于休假时长,金牛表示,我国国家层面的法定产假时长是98天,与国际劳工组织有关公约的规定相适配。西藏由于高海拔、高寒缺氧的地理情况,出台了产假1年的保护政策,这符合当地实际。但是其他地区产假不宜过长,产假时长应符合社会保障的适度原则,过短不利于女性恢复健康,过长会过度强化女性的生育养育责任,增加母职惩罚的风险,不利于保护女性劳动者的职业发展权。

关于休假津贴,金牛表示,当前98天法定产假的津贴由生育保险支付,在此基础上增加的生育奖励假的津贴支付则存在地区差异,仅有西藏、上海、黑龙江等部分省份明确由生育保险基金承担部分或全部延长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大部分省份以视为出勤”和“工资照发等方式,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奖励假工资

关于政策方向,金牛表示,随着人口形势变化以及生育政策调整,对生育保险的与时俱进提出了新要求。目前生育保险主要以市级统筹为主,各地政策差异较大,地区间发展不平衡和转移接续不畅的问题较为突出。此外,截至2023年底,我国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49亿人,主要包括正规就业的职工群体,未涵盖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新业态就业人员、农民工、在校大学生等群体。不能将生育休假制度简单理解为某个主体的责任,这需要政府、企业和家庭个人等多方协力构建针对生育休假津贴,企业新增压力主要来自超出法定98天产假之外的生育奖励假的津贴发放。对此,国家可以出台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激励,也可以探索建立覆盖全民的独立的生育津贴制度,缓解生育保险和企业生育成本的压力;还要细化生育休假制度的具体内容,要明确和强化男性的陪产假和育儿假,促进两性平等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是利国利民的大事,除了生育成本需要多方共担之外,政策的制定和环境的优化也需要多方发力,尤其是要问需于民,问需于婚育适龄人群,这样才能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报道来源:界面新闻,《一地延长产假至1年,谁来“买单”?》2025年1月20日https://mp.weixin.qq.com/s/CaTYyzwjecNxRb8UdkAO9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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