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学类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作者: 时间:2020-05-28 点击数:

一、大类简介

(一)大类概述

财政学专业类是经济学学科门类下设的专业类,包括财政学、税收学两个专业以及教育部认定的其它专业,该类专业主要以经济学为基础,同时也运用到管理学、政治学、社会学和法学等相关学科知识,以关注政府收入和支出等分配行为及其经济社会影响为视角,以传授公共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为重点,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和应用性。财政学和税收学专业是我国高等院校中创建最早的财税类专业之一,在财经领域享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天津财经大学财政学专业于1958年建立,1986年单独开设税收学专业,1989年开设国际税收专业;1998年将税收学并入财政学专业,设立财政学(税务)方向,2013年恢复单独设立税收学专业。财政学专业2006年成为天津市重点发展学科,2011年成为天津市品牌专业和国家级特色专业;税收学专业2017年成为天津市应用型专业。财政学科2011年天津市重点建设学科2017年天津市一流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

财政学专业类大类招生实施“1+3”人才培养模式,分为大类培养(1学年)+专业培养(3学年)两个阶段,其中大类培养阶段是指新生入学至第一学年结束不分专业和专业方向进行培养,从第三学期开始正式进入专业培养阶段。

(二)大类内各专业名称(中英文)、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财政学(Public Finance)

专业代码:020201K

专业名称:税收学(Taxation)

专业代码:020202

(三)大类内各专业分流时间、要求及方式

分流时间:一年级(第二学期)

分流要求及方式:学生在第二学期学校统一指定的时间内提交专业分流申请,学院根据《天津财经大学普通本科生大类培养专业分流指导意见(试行)》和学院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完成该项工作。

二、专业培养目标

(一)财政学专业

财政学专业培养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良好的道德情操、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宽广的国际视野的财政学科与政治学科交叉的复合型人才,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经济学基础、扎实的财税专业知识、端正的政治素养,具备将前沿的经济学研究方法应用到财税实际业务的能力,能在财政(含税务)部门、企事业单位和非盈利组织等相关领域和部门从事财税管理、财税政策分析等方面工作。

(二)税收学专业

税收学专业培养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良好的道德情操、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宽广的国际视野的应用型高素质税收人才。培养学生具有扎实的税收理论基础、系统的税收实务技能,端正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良好的创新精神和综合应用能力。学生毕业后能在政府财税部门、事业单位、税务咨询服务行业以及大型企业从事税收管理、税收实务和税收研究工作。

三、专业培养要求

(一)财政学专业

财政学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经济学学科及财政(含税收)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财税管理和财务管理方面的知识与技能的基本训练,掌握社会调查研究、量化分析、管理实务操作技术等技能,以适应从事国家财税管理和进行财务管理工作的需要。

毕业生应具有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税收学专业

税收学专业学生学习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学理论,学习财政学和税收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涉税理论与实务的基本训练,掌握社会调查研究、量化分析、管理实务操作技术等技能,以适应税收实务、涉税服务、税收管理、税收研究等工作的需要。

毕业生应具有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见附件1

四、修业年限及授予学位

1.基本学习年限为四年,最短为三年,最长为六年。

2.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电 话: 022-88186266 传 真:022-88186266

地 址: 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天津财经大学 邮 箱:caishui@tj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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